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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费为啥不买中南海的账

日期:2006-05-26 09:01:04  点击:  作者:  来源:东方网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内容提要:中央信访部门批转下来的通“天”求助信,当地教育部门竟然不理不睬,当地教育部门气焰如此嚣张,表面上看起来,是有悖常理,其实仔细想来,也有它的“歪道理”。因为有人向中南海上书,造成了当地政府工作的被动,丢了当地的面子。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面子的成本损失实在太大。 (谈谈我的看法)[解读教育校园 尽在教育视线]

  在山东省荣成市借读的高中生晋齐(化名),日前写了一封通“天”的信。当信从中南海批转回来,原本“把自己的话说出来挺舒服的”他,却“给家里惹了很大的麻烦”——“以前是1万元,怎么写了封信,借读费就变成了1.6万元?”晋家人说,孩子目前只能选择退出城市学校,回老家读高中了。一次单纯的直抒胸臆,让一名进城的外地娃体会到现实人生的更多严峻滋味。(中国青年报5月23日报道)

  新闻回放:一名农村借读生在城市的遭遇:写信给中南海后

  孩子给中南海写信反映情况,心中是舒服了,但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不仅没有少交一分钱的借读费,还被要求加价6000元。这对一个并不富裕的外来人员家庭来说,实在是一笔不菲的费用。所以他选择回老家上学,与父母分开是情理中的事情。中央信访部门批转下来的通“天”求助信,当地教育部门竟然不理不睬,当地教育部门气焰如此嚣张,表面上看起来,是有悖常理,其实仔细想来,也有它的“歪道理”。因为有人向中南海上书,造成了当地政府工作的被动,丢了当地的面子。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面子的成本损失实在太大。在当地教育部门看来,多收上访学生6000元还算是客气的,因为这6000元与当地政府丢掉的脸面实在无法相提并论。

  相关政策:教育部在2003年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

  当然,面子观念作怪、恼羞成怒是荣城市教育局敢于如此蔑视信访部门批转信件的一个原因。但还不是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部门教育乱收费情结根深蒂固。在他们看来收取高价借读费的合理合法的事。尽管早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下发文件,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出规定,其中一项就是要求外来人员流入地政府减免借读费等相关费用。不少地方也配合出台了减免外来子女借读费的政策,但是不少地方仍在坚持收取借读费,而且地方政府往往给外来子女减免借读费划定了学校范围,也就是免收借读费的一般是普通学校,而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根本没有向外来人员子女开放。何况,高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范围。因此,更加是被排除在政策之外。笔者注意到,晋齐同学是凭高分考进重点高中的。他自然也被排除在地方土政策之外。高中阶段借读费收取标准更是雾里看花,全凭当地政府部门“狮子大开口”。所以荣城市教育部门敢于同中南海叫板的底气正在于借读费政策的弹性与模糊性。

  对于收惯了外来人员借读费的教育部门肯定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收费经济被人举报,因此,他们打击报复破坏收费“潜规则”的叛逆学生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中南海的批示不但没能帮上孩子的忙,反而害得他不能在城里念书了。毋庸置疑,我们对打击报复晋齐同学的地方教育部门进行道德舆论谴责,呼吁有关方面给个说法都是必要的,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个案的重视与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笔者相信,像晋齐这样被迫缴纳高额借读费的情况并非个别。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压缩地方教育收费政策的弹性空间,避免地方政府各自为政,违规收费。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通过层层负责的方式给地方教育收费划出一个范围,不能听任地方教育部门对外来孩子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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